各年级各班:
为树立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十大标兵”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优秀学生党员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学生标兵、学习标兵、自强标兵、创新标兵、志愿标兵、宣传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
二、评选范围
管理学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
三、评选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学院处分;
2.在2023-2024学年度综合测评中,德育劳动综合积分在60分(含)以上;
3.本学年内必修课程(含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4.体育方面达到国家锻炼标准,文体积分在60分(含)以上;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在学校图书馆借阅记录达标;
6. 在校期间没有无故旷课现象、没有无故晚归现象。
四、具体条件
(一)优秀学生党员标兵
1.参评学生政治面貌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校纪校规,自觉加强学术诚信,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清正廉洁,品德高尚;
3.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师生、服务学院和学校、服务社会中表现突出;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口碑。
(二)优秀团员标兵
1.参评学生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且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4年11月5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在校期间,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小时;
3.在校期间曾获得团组织授予荣誉或表彰、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师生、服务学院和学校、服务社会中表现突出。
(三)优秀学生标兵
1.热爱专业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大学期间各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均在班级的前15%;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自觉提高自身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在创新创业和科研攻关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四)学习标兵
1.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维护社会公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德修养,在集体中能起到公认的表率作用;
2.积极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等社会服务活动,“i志愿”总时长大于 35小时;
3.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挑战杯、大英赛、“互联网+”等学术科技竞赛和专业类竞赛活动。
(五)自强标兵
1.参评学生应为2024-2025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六)创新标兵
1.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挑战杯、互联网+等比赛活动,获得过学科竞赛校级以上奖项;
2.积极参加假期社会实践、志愿活动等社会服务活动,i志愿总时长大于20小时。
(七)志愿标兵
1.参评学生须在“i志愿”注册成为志愿者,且归属组织为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管理学院;
2.累积志愿服务时长应达到100小时(含100小时)以上,且需提供校内志愿服务累计时长达20个小时(含20小时)以上的服务记录证明;
非广东省(无“i志愿”平台)记录的志愿活动时数,需要提交由活动主办方认定的相关证明。
(八)宣传标兵
1.在班级、学院或学校宣传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如发布的新闻宣传报道或者作品内容被广泛传播,产生了积极社会反响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2.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能够不断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和方法,提高宣传效果。
(九)文艺标兵
1.在学院、学校及以上组织中创作或表演的文学艺术美术等作品文艺活动展示且获广泛好评,能明显体现出创作者创新性、思想性和高艺术水准;
2.积极参加学院、学校及以上组织的文化艺术比赛、展览、演出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十)体育标兵
1.在学院、学校及以上组织各级各类体育竞赛、体质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能够代表学院和学校参加省大运会、省大学生单项锦标赛及以上级别赛事,并取得优异名次;
2.积极参加学院和学校体育运动训练,积极推广体育运动和体育文化,在群众性体育运动中发挥良好带动作用。
五、遴选流程
1.学生自愿报名,如实填报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
2.学生本人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前提交至班级负责人处,班级在审核报名材料后,再以班级或团支部为单位2024年11月18日前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3.各相关年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在年级层面进行第一轮遴选推荐,严格审查申请人申报资格和基本条件,各年级推荐每一项标兵候选人不超过10名(含10名,须排序列出优先顺序),宁缺毋滥。
4.学院层面在汇总各年级申报材料后,进行第二轮遴选,评选出每一项标兵不超过10名人选(含10名),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六、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学院所有。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管理学院2024年“学生标兵”推荐表
附件2.自荐人业绩或成果
附件3.自荐人事迹材料
管理学院党总支
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