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系):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我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经我院党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管理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罗自力、刘志超
副组长:刘飞燕、戴杰、江洋、欧琳露、周智伟、罗玲苑、梁丽丽
成 员:彭玉莲、高煜、曾海花、崔译文、徐楠、马琦、王政、蔡锭宇、应澎、梁有增、邓碧聪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我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3.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4.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党总支部委员会对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学院党总支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总支委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和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办公室(系)负责人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抓好落实。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我院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部门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广州城市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党总支部委员会
管理学院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