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和宣传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修订)》(华广学〔2016〕16号)(附件1)的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选和审核。
2.管理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 2016年 6月 1日 17:00前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评审表》(附件2)纸质版送至A8-106辅导员处。
3.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后,学校予以表彰。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对学生进行动员,明确指导思想,提出要求。要认真对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做好优秀毕业生的申报工作。
2.在推选、审核过程中,必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评审程序,坚持评优标准、评优比例,在充分发挥民主的基础上,从严要求,宁缺勿滥。
3.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应发挥模范作用,遵守校纪校规,做好文明离校工作。在离校前如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