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以本为本”重要理念,加强学校整体学风建设,发挥朋辈辅导的积极作用,建立有效的学业辅导机制,提升学业帮扶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学期继续设立助教生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教活动的界定
学校的助教活动是指各助教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发挥自身学业优势,通过带动及帮扶学业困难学生重塑学习信心、改善学习效果、摆脱学业困境、顺利完成学业等劳动取得合理报酬的实践活动。
二、助教生的帮扶对象
助教生的帮扶对象为本学院学业困难学生,主要是受到学业预警(如退学警告)的学生。
三、助教生的工作职责
1.带动形成优良学风、班风,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2.了解被帮扶学生的学业困难现状并分析成因。
3.与该生共同制定学习计划,确定课程成绩目标。
4.帮助被帮扶学生调整作息,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课程辅导,必要时抽查被帮扶学生的上课出勤率。
5.与被帮扶学生保持一定频率的联系,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心理等情况。
6.定期向班导师及教务员反馈被帮扶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
7.协助班导师做好相关工作。
四、助教生的任职条件
1.学校品学兼优的在校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智育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前20%以内,或者某一科目学习成绩优异(如微积分、专业课程等),学习能力突出。
2.聘期内能协调较多的课余时间开展学业帮扶工作。
3.有较强的帮扶意愿、沟通能力及责任心。
五、助教生的选聘流程
本次助教生的选聘以学生自荐为主,应聘学生需填写《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助教生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2021年4月20日前上交教务办公室(A8-108办公室)黄延芳老师处。我院拟设有20个助教生名额,学院将根据应聘实际情况,酌情安排简历筛选、面试考核遴选等环节。
管理学院
2021年04月07日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助教生基本情况登记表